各位同学、校友:
因教育部就业相关政策调整,自2023年1月起学校不再办理报到证(派遣证)及改派业务,学校档案馆不再依据报到证转递学生档案,应届毕业生或遗留档案的往届生如需办理个人档案转递业务,请按以下方式办理:
1.签署个人承诺书
下载附件中的个人承诺书,逐条仔细阅读内容,按照模板填写,必须手写签字。
2.准备档案转递证明材料
2.1 非委培定向学生
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一种即可,所有材料均需有章,具体要求如下:
1)三方协议:必须清楚注明档案去向,并与系统填写的邮寄地址信息一致;
2)调档函:抬头为北京邮电大学,并盖有调档单位公章,调档单位需与系统填写的邮寄地址信息一致;
3)落户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接收函:档案只能转落户地人才服务机构;
4)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:档案只能转户口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。
注:其他特殊情况请联系档案馆咨询。
2.2 委培定向学生
按以下情况提供档案转递证明材料:
1)如还在原委培单位就职,请提供原委培单位在职证明,需加盖公章;
2)如已从原委培单位离职,请提供原委培单位离职证明及新单位的调档函或存档证明,需加盖公章。
3.提交档案转递申请
1)登录学生档案系统(首次登录请使用“手机登录”方式)http://xsda.bupt.edu.cn/login/lxLogin.jsp;
2)若要转档,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整的档案邮寄地址信息,将个人承诺书(系统下载模板与通知附件一致)与档案转递证明材料的清晰图片(多张证明材料请合并图片)上传到附件中,选择及时转寄选项提交;
3)若暂不转档,毕业去向可填写尚未确定,无需上传附件,选择延迟寄送选项提交。
4.其他特殊情况
1)放弃入学:在招生部门(招生办公室、研招办)发布放弃入学名单公示后,如果新生档案已移交档案馆,可以正常申请办理档案转递;
2)结业、肄业:确认以结业或肄业方式结束学业,不再换毕业的学生,在结业或肄业材料全部移交档案馆后,可以正常申请办理档案转递;
3)退学:在办理完退学手续,将退学证明和成绩单移交档案馆后,可以正常申请办理档案转递。退学学生的档案不能由个人接收,一般可转递到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,本科退学可转递到复读学校(证明材料提供复读学校调档函或在读证明)。
注意事项:
1.请各位同学慎重考虑后申请转档,因后续不再使用报到证也无法再办理改派手续,档案从学校一经转出离校,不再退回;
2.学生档案转递一律在线上申请办理,证明材料在系统上传即可,请不要向档案馆移交或邮寄纸质调档函、接收函、离职证明等转递证明材料;
3.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学生档案一律使用EMS转递,如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机要方式转递,请联系档案馆咨询;
4.学生档案每周三发寄一次,每周二24:00之前在系统填写邮寄信息并提交转档申请,同时提交档案转递申请材料,经审核无误后(如有毕业材料缺失会联系学生本人)在周三发寄,登录学生档案系统可查看运单号跟踪物流信息;
5.2023年之前已办理派遣证的同学,如转递地址有变化,可在系统中提交新调档单位的材料,即可直接发寄新地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