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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近期办理学生档案转递事项的通知(更新)

各位同学、校友:

    近期因教育部就业相关政策调整,学校不再办理报到证或改派业务,近期学生个人档案转递由原依据派遣证转递的方式进行临时调整。本届毕业生或遗留档案的往届生如需办理个人档案转递业务,近期按以下步骤办理:

1.登录学生档案系统http://xsda.bupt.edu.cn/login/lxLogin.jsp填写档案邮寄地址信息采集,并提交转档申请;

2.下载附件中的个人承诺书,逐条仔细阅读内容,按照模板填写,必须手写签字;

3.非委培定向学生,提供档案转递证明材料,学生就业的三方协议、调档函或其他证明材料一种即可,所有材料均需有章,具体要求如下:

1)三方协议:必须清楚注明档案去向,并与步骤1填写的邮寄地址信息一致;

2)调档函:抬头为北京邮电大学,并盖有调档单位公章,调档单位与步骤1填写的邮寄地址信息一致;

3)其他证明材料:若三方协议和调档函均无法提供,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作为转递依据:

  a.落户地人社局的接收函,可转落户地人才市场;

  b.户口首页和本人页,可转户口所在地人才市场;

  c.其他特殊情况请联系档案馆咨询。

4.委培定向学生,按以下情况提供档案转递证明材料:

1)如还在原委培单位就职,请提供原委培单位在职证明,需加盖公章;

2)如已从原委培单位离职,请提供原委培单位离职证明及新单位的调档函或存档证明,需加盖公章。

​5.档案转递申请材料提交可现场或线上两种方式办理:

1)现场提交:持个人承诺书、档案转递证明材料(三方协议、调档函或其他证明材料)、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馆现场办理;

2)线上提交:将个人承诺书、档案转递证明材料(三方协议、调档函或其他证明材料)、身份证清晰扫描件发送到档案馆邮箱dag@bupt.edu.cn,邮件主题命名为【姓名+学号+档案转递申请材料】,并在邮件内容中提供以下信息: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学号(或毕业时间)、专业、所在学院、本人联系方式(请保持畅通)。​

注意事项:

1.请各位同学慎重考虑后申请转档,因后续不再使用报到证也无法再办理改派手续,档案从学校一经转出离校,不再退回;

2.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学生档案一律使用EMS转递,如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机要方式转递,请联系档案馆咨询;

3.学生档案每周三发寄一次,每周二24:00之前在系统填写邮寄信息并提交转档申请,同时提交档案转递申请材料,经审核无误后会在周三发寄,登录学生档案系统可查看运单号跟踪物流信息;

4.2023年之前已办理派遣证的同学,如转递地址与派遣证一致,无需提供材料可直接填地址申请转档;如转递地址有变化,请按照通知要求重新提交新调档单位的材料,即可直接发寄新地址。

附件下载:/upload/file/202301/附件 个人承诺书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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