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馆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,是永久保存和利用本校档案的专门机构。其主要职责是:
1.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、政策和规定。
2. 制订学校档案发展规划、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、总结。
3. 负责接收(征集)、整理、分类、鉴定、统计、保管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;指导、协助、监督、检查各学院、各部门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级立卷归档工作。
4. 开展档案宣传、开放、利用和服务工作。
5.。开展档案信息化、数字档案馆工作。
6. 进行校史研究和档案编研工作,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,提高档案学术研究水平。
7. 组织负责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。
8.执行保密制度、加强库房的保密管理,确保档案的完整、安全。
9.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档案馆下设综合档案科、人事档案科。工作职责分别如下:
综合档案科职责:
1. 负责调查研究、规划档案馆整体发展目标,采取有效的措施,组织实施;制订综合档案科年度工作计划、综合档案业务规范,并组织实施。
2.完善档案馆各种规章制度,监督、检查落实情况,进行考核、评议、总结等工作。
3. 负责档案馆行政事务管理工作;负责档案馆基本情况数据汇总,做好档案馆年报统计工作。
4. 对全校综合档案(党政、教学、科研、基本建设、外事、设备、出版、财会、声像、实物、人物等)实行集中统一管理。负责收集(接收)、征集、整理、分类、鉴定、保管、统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。
5. 负责校内各二级单位综合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培训,对各二级单位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和指导。
6. 开展综合档案信息化工作,监督、检查、指导全校电子档案收集、整理及保管利用工作。
7. 负责综合档案信息的查询服务工作,负责过期档案的鉴定、销毁工作。
8. 负责档案馆各类档案设备管理。
9. 负责综合档案库房的管理,做好“八防”工作,消除库房安全隐患,确保档案安全。
10. 完成馆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人事档案科工作职责:
1.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制定学校人事、学生档案工作各项管理制度。
2. 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各相关部门人事、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3. 负责全校职工、学生档案的接收、整理、保管和转递工作;负责职工、学生档案借查、阅工作,提供档案的利用。
4. 负责人事、学生档案库房的管理,做好“八防”工作,消除库房安全隐患,确保档案安全。
5. 开展人事、学生档案数字化建设,为借查、阅人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和丰富翔实的人才信息。
6. 馆长交给办的其他工作。